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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扶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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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110年助扶方案
面向 方案 急難慰助 洽詢窗口
家庭扶助
對象條件 負擔家計者因疫情影響而暫時無法工作、住院、產業停工等導致全家生活陷困,且未能領取相關勞工補助或失業救助。 ※社會局
急難救助專線:
0800-292929
補助金額或方式 符合資格者每戶補助1萬元
申請方式、應備文件 一、申請文件
(1)急難慰助申請表。
(2)領款收據。
(3)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。
(4)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(5)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或因新冠肺炎住院證明、失業證明或無薪假證明。
二、 近日中央各部會相繼提出各項協助個人紓困方案,均優於本市急難慰助計畫,衛生福利部更於110年6月7日推動「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」,金額最高可達3萬元,民眾可優先申請衛生福利部「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」。
三、 倘民眾申請中央急難紓困未能通過且仍有急難事由,仍可申請本市原有急難救助。
辦理時間
方案 關懷救助計畫 洽詢窗口
對象條件 生活困陷家庭 ※民政局

(02)29603456
分機7909、7910、7911、7913
補助金額或方式 由里幹事、里鄰長進行家庭訪視,了解個案實際需求,並協助物資發送,以購置容易存放之食物及日常必須之民生用品為原則,儘量避免需冷藏、冷凍及易腐壞之食品。
申請方式、應備文件 洽各地公所或民政局窗口
辦理時間
方案 社會住宅 洽詢窗口
對象條件 1.(城鄉)新北市板橋府中、新莊新豐、永和秀朗、永和國光、三峽國光、三峽北大、三重1、2、3館及、中和秀峰(附屬事業除外)及新店央北之社會住宅承租人
2. (原民)三峽隆恩埔、新店中正
※城鄉發展局
廖小姐
(02)29603456分機7266
楊小姐
(02)29603456分機7196

※原住民族行政局
龎小姐
(02)29603456分機3961
補助金額或方式 社宅承租人因本次疫情影響工作收入,導致生活陷困有紓困需求者,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%(即每個月應繳交租金50%),於第5個月起分12期無息連續攤還繳交並加計當月租金,惟攤還期限不得超過原租約期限,逾期未繳納將加計違約金4%。
申請方式、應備文件 (一)親送至各社宅之管理中心,再由各社宅管理中心續轉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審查後,予以核准並由新北住都中心接續執行。
(二)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(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住宅發展科11樓東側)審查後,予以核准並由新北住都中心接續執行。
(三)傳真(02)8951-6336至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,或以掃描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(主旨:申請OO社宅紓困計畫-姓名)。
辦理時間 公告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
瀏覽人次:4662 人 更新日期:2021-06-03